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做出相应调整。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部组织申报及论证阶段(3月22日前)
1、申请人认真完成申请书撰写。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人的研究积累和目前的前沿领域,认真开展选题和完成申请书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在完成申请书后,可利用多种渠道和机会联系导师和本领域专家,尤其每年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站公布的会评专家,对自己的申请书进行指导,并持续修改和完善申请书,不断提高申请书的质量。
2、各院部积极开展论证工作。各院部要切实负责,积极组织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专家或有承担基金项目经验的专家对本单位老师的申请书积极开展论证工作。
3、各院部认真开展格式审查。根据2020年项目指南的要求,仔细检查申请书格式。
二、学校集中论证及上报阶段(3月23日-4月15日)
1、申请书提交(3月23-27日)
(1)各院部于3月23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式1份(草稿不予受理)提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对各单位的申请项目进行格式审查,如有申请书格式审查不合格,将退回本单位所有申请项目。
(3)各院部对退回项目申请书再认真进行格式审查,经修改后,于3月26日前再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对格式审查不通过或未能按时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将不再受理。
2、校级论证阶段(3月30日-4月3日)
科研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开展论证,并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至项目申请人。
3、申请书修改、完善、提交阶段(4月6-13日)
项目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申请书。并于4月13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前,提交电子申请书。
4、学校上报阶段(4月14-15日)
(1)科研处对全校所有项目再次进行格式审查。
(2)科研处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并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完成本年度申报。
特别提示: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或结题材料,请务必于4月13日前通过科研处提出延后申请并备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或结题,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