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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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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访学和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6-09 08:34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1年下半年专职教师本科院校进修访学和企业实践锻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进修访学

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进修及访学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9]2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拟申请到本科院校进修访学的教师,原则上到省外、非母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申请学科进修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申请表》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所在教研室、教学单位签订意见,由各教学单位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学校选派的访问学者,在公示通知发布一周内,需与学校及所在教学单位签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访问学者协议书》(见附件3)。

2.企业实践锻炼

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6]29号)文件精神(见附件2),拟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审批表》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所在教研室、教学单位签订意见,由各教学单位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

3.几点要求

(1)部门根据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需要,对教师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派教师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到企业实践锻炼。每学期脱产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企业实践锻炼教师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职教师总人数的10%。

(2)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鉴于学校已有相关脱产学习政策,不得再申请脱产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到企业实践锻炼。近5年内已有脱产进修访学和实践锻炼经历的教师,也不得再申请。

(3)教师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进修访学和企业实践锻炼期间各项费用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支出,并从个人“三级骨干教师”培养经费、承担的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或各教学单位年度经费列支。

(4)材料要求:教师进修访学申请表、教师实践锻炼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教师进修访学申请汇总表、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电子版一份。以教研室为单位于6月16日之前报送至部门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附件: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进修及访学管理办法(试行)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相关表格

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相关表格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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